第二百五十二章:卢植:汉兴元年,第一次在嘉德殿打自由搏击就得了冠军!(3/8)
“其二,殿前失仪狂悖,犯《朝律》之大不敬罪!”
“殴人罪,致使郑侍郎伤情至此,当笞刑八十,然张尚书有大夫爵,可缴纳罚金四两抵罪。”
“大不敬罪,轻则免官削爵,中则斩左趾,重则腰斩!”
“如何量刑,当由国家圣裁!”
刘辩点了点头,法衍这是缺大德……这是懂朕心意的。
大汉的律法是在高后时期进入成熟期的,高后令人将秦律及萧何、曹参等人编修的汉律进行增删修订,将一套完备的成熟律法搬上舞台,大部分条款沿用至今。
句句不离汉律,既能往死里整张喜,又不落人话柄。
刘辩摆了摆手,故作宽宏道:“大不敬之罪,就罢官夺爵吧,殴人罪……虽说张仲江已被夺爵,但念在已故的元江公的情面上,允许其缴纳四两金替代笞刑。”
法衍俯身赞道:“国家仁德!”
群臣也同样出言附和,这种情况下必须夸赞天子仁德。
而且法衍的定罪很有技巧。
依照汉律,有爵位的情况下,哪怕只是第一等公士爵都允许以罚金抵罪,但如果你的另一条更大的罪责同时剥夺了你的爵位,那就只能老老实实选择笞刑八十。
笞刑八十对于五十岁出头的张喜,几乎意味着死刑!
而大不敬之罪也是能直接处死张喜的,虽然后汉不提倡肉刑,但是对于许多不上不下的罪行,要么就是往死里判刑,要么就是高高拿起轻轻落下。
因此哪怕刘辩直接对张喜判腰斩之刑,也不会有任何人跳出来指责。
相比之下,刘辩仅仅只是剥夺了张喜的官爵,并罚金四两,相当于饶恕了他两次死罪,当真算是高高拿起轻轻落下了。
四两金的价值虽相较于制定律法时有所波动,但如今也不过是5000钱的价值。
而秩六百石的尚书,一年的俸禄是48000钱和252石米,哪怕不算他家中的其他产业营收,也不过是一个半月的俸钱罢了。
至于郑泰……
法衍很有眼力见地为天子定下了郑泰的罪责。
郑泰作为还手的一方,虽然也触犯了殴人罪,但由于被一拳打掉了牙齿,算是重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