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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(5/7)

几个州为一军、一镇,和州县构成从属关系的是节度观察防御使、军府。宋朝在唐“道”的基础上仿置路。把全国划分为若干路。“路”和府州县军监也不存在从属关系。与之构成指挥的,是设于路一级的宣抚使、提点刑狱使、转运使、常平使四司。又叫帅司、宪司、漕司、仓司。二者合称道路制。明朝在这个基础上改成了都指挥、按察使、布政使三司。是为三司制。一件事涉及多个单位,就从中央派员统筹,是为巡抚,办完走人。涉及多个省,就派总督。所以,行政区划上恢复郡县还是搞什么府、州、县、监这一堆,并不重要。有人说,主角搞郡县二元这不是在反古、开历史倒车?开什么倒车?反什么古?重要的是,分割地方权力、回收地方权力、调整地方权力格局。主角现在就在这么干。郡县,只是行政区划的调整。你要说用郡名是反古,“州”的称谓在上古就出现了,后世用州,是不是反古?县的称谓几千年了,现在还在用,是不是反古?同样的还有中领军,有人说这个是反古。拜托,中护军,都督某州诸军事,大都督,唐朝不也在用?护军中尉、护军校尉、上护军、护军,没在唐朝看见过?是不是反古?司徒、太保、司空,先秦的官,用了几千年。指挥使,旗官,唐朝的产物,明朝大行其道。汉朝的征夷将军号被小日子用到明治维新。唐朝的圣人、天皇、长安、洛阳被小日子用了千年。是不是反古?这种发言怎么带着一股“祖宗之法不可变”的味道?唐朝没有“祖宗之法不可变”这种东西,官僚讲的是实用主义。唐朝三百年历史,产生了多少新东西,新官职,多少祖宗之法被废,被弃之如敝履。祭天:唐朝到底祭谁?上帝。祭祀上帝是国家最重要的活动之一。天子坐北朝南,北面称尊,群臣在南面。所以侍奉君主又叫做面北而事。天子父天母地,所以祭天在京城之南举行,以表示是昊天臣子。祭天的祭坛,叫做圜丘。整个活动的官方说法叫做:有事于南郊。如果是在准备中,则称:将有事于南郊。过程,由太尉、司徒、司空陪伴皇帝,在旁边帮忙。三公空缺,或者不够数,则皇后、三妃,亲王也可以。皇帝要下跪,自称:嗣皇帝臣某,嗣天子臣某。称祖宗,唐人也有自己的风格。不要动不动就是什么太宗皇帝、高宗皇帝。不是说不能这么叫,也不是说没人这么叫,而是唐人有自己的特色。叫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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