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.401 礼仪与老柯林斯的体面(3/4)
,说起雪莱的小生意,说起兰道夫发现的‘白土’,还有罗兰要顺便路过的郡。
“实际上,兰开夏郡才是‘顺便’。”
罗兰说。
“我要把雅姆接到伦敦。”
“你的养母?”
罗兰没反驳。
“到时可以让她去「不老泉」!我有帮手了,是不是?”
少女高兴了没几秒,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。
“你可不能告诉她,我之前靠什么生活。”
她对雅姆·琼斯的印象不深,这些年跑了太多地方,见了太多人,自从来到伦敦才彻底安生下来。
“我?我是为了雪莱家的一个小生意,在郡那边的因斯镇上,好像和‘煤精’有关。”
萝丝说。
兰开夏郡不出名,它旁边的因斯镇也不出名——但坐落在镇旁的、养活整片土地的矿山却在某些行当里十分出名。
维根矿山群。
这也是罗兰‘顺路’的目的。
“我们什么时候出发?!”
“等一等。”
“等什么?”
“等一个人做好准备。”
一个抠门的老东西。
请问:该怎么让泡在药材里的老男人变得看起来像他吹嘘的那样…
钱。
丝绸礼帽五先令,也有十三先令的。
买贵的。
柄上镶银的手杖,有七先令,也有三镑的。
买贵的。
包括衬衫、西裤、马甲,包括皮靴、怀表、表链——甚至装怀表的金属小圆盒。
买贵的,贵的,贵的。
当普休·柯林斯脱下四个先令一身的工作服(还赠送领带,犹太人极会做生意),穿上价值几十镑的行头后,再领他去打扮了头发和胡须,清理了指甲缝里的泥,牙齿和鼻毛——
看上去就像点样子了。
猜得没错。
老柯林斯强烈要求,要跟上,要和罗兰一起。
‘我怎么样也不能等在伦敦,让她舟车劳顿来见我。’
他支支吾吾,绕着圈打听罗兰的路线。
“您不会要自己乘车去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