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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陈世凯(2/2)

木城,分兵三路攻击,斩首万余,徐尚朝弃寨潜逃。从康熙十四年至十六年,陈世凯同玛哈达、李荣收复处州后先后击败陈潭头、斩参将郭美才、擒参军陈亮、破明总兵陈得功等,很快镇守了温州,被提升为左都督,接着,又招降了海上反清势力郑锦之的部将林麒、詹天枢、都督陈彬等。康熙十九年,陈世凯署理浙江陆路提督,降明将军刘天福。康熙二十二年六月,陈世凯晋升为骑都尉,十二月人朝受赐。康熙对他说:“自吴逆煽惑以来,尔提兵征剿,戮力用命,扫荡逆氛,建立功绩,朕甚嘉之。为将之道,务在戢兵爱民,使兵民相安,则地方受福,尔亦可永保勋名。朕每见大功者,易生骄傲,以至文武不和,地方多事,尔甚以此为戒。”康熙二十三年正月,陈世凯被提升为浙江提督。康熙二十五年四月,陈世凯向部属分条陈述《上谕十二条》,并言:“兵之所习,惟戈矛枪戟;所尚,惟技石超跃好勇斗狠之心。日月渐积,惘识大义,或遇敌退避,不知报国;或触凶法网,不顾辱亲。如叛逆耿精忠等,皆由不知忠孝故也。请饬直省将军、提督率所属营伍,照文职例,讲读《上谕十六条》,俾荷戈将士咸知忠孝纲常,永无匪行。”皇帝得知后非常肯定他的做法,并谕示:“陈世凯身为武职,乃能洞悉理义,详切敷阵,深为可嘉。自古武职名臣,皆读书明理,精通韬略经史,斯能保守功名,克全臣节。嗣后,武职官员遇有亲暇,俱应览书籍,于忠孝大义讲究明悉,其各交相劝勉,以副职任。”陈世凯得旨后又撰拟《十六条宣释》,援引经史所载,有关劳任可法戒者,依类附注,为书三卷。奏进,诏予颁行。

    康熙二十八年十一月,陈世凯人朝受命回任后,于十二月疾作身亡。皇上得知陈世凯病逝,认为他“效力行间,茂著劳绩;简任提督,居官素优,忽闻溘逝,深为轸念,下部议叙”。派侍卫内大臣佟国维、侍卫马武奠茶酒,按朝廷旧例赐予厚葬,并赐谥号“襄敏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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