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 寇准(1/2)
寇准(961一1023),字平仲,华州下邽(今陕西渭南)人,北宋名相,早年曾任巴东知县。
寇准少年好学,通晓《左传》等典籍。7岁时,随老师游华山,口占《华山吟》(亦称《七岁诗》):“只有天在上,更无山与齐。举头红日近,回首白云低。”他另有《纸鸢》一首寄慨青云之志:“碧落秋方静,腾空力尚微。清风如可托,终共白云飞。”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(979),寇准得中进士。
太平兴国五年,19岁的寇准任巴东知县。他跋山涉水,体察民情,一方面上奏朝廷,请求减轻赋税;一方面劝农稼穑,开荒种地,使县民一改以前单一的渔猎采樵生存方式,接受中原地区先进的农耕技术,任内政通人和,一派升平,经济生产得以发展,县民生活得以改善。凡朝廷征徭赋税,不需符书乡里,只要把某人的名字张贴在县衙,老百姓便踊跃应征缴税,无一延误。巴东百姓对寇准感恩戴德,尊其为“寇巴东”、“寇青天”,并在他劝农的野三关为他修建“劝农亭”,以此纪念他推广农耕、开发巴东的历史功绩。
巴东自隋置县,县治一直在江北巫峡口旧县坪。地面虽平旷,但南临大江,其后山为红砂陡坡,常为山洪泥石所扰,每逢连阴雨天,就会出现房屋坍塌、全城受灾的情况。寇准来巴东之初,便决定将城迁往江南金字山下。这既照顾了占巴东人数三分之二的江南老百姓,又避免了县城的水患之苦,但犯“坐北朝南”的古制,遭众多人非议,寇准却力排众议,决定迁城江南。建城时,为少花钱,不仅没建城墙,就连衙门也是因陋就简,只几间土舍茅房,不像个官府。当时有人讥讽说:“小小巴东地不平,衙门朝北县无城。大堂有人挨板子,坐在河坝数得清。”寇准听后,并不为所动,反和诗一首:“衙门寒酸莫寒心,心中常想老百姓。有朝一日挂官去,鬼神面前心不惊。”足见其为官清廉的坦荡胸襟。
寇准将县城迁往江南后,曾在县衙门前亲手种植了两棵柏树,人称“寇公柏”。他广施教化,培植士子,常与一班文人诗酒唱和。但苦于县衙简陋,又为案牍之所,不便文人雅聚,他便与当地文人在金字山脚与红石梁交界的险要地方修建了一座“秋风亭”。此亭地处巫峡出口,东揽荆襄,西携巴蜀,实乃巴东胜景(此亭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