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7章 胡楚藩(2/2)
32年9月他任来凤县教育局局长,1933年因教育局改为教育科,随之改任教育科长,并兼任县政府秘书。1932年冬,他曾代理来凤县长职务。1933年秋,他受来凤县长刘达久委任,同时兼任来凤县财务委员会委员长,供职5月,后辞去一切兼职,专任教育科长。他在任期内,加强学校管理和督查,把全县划为四个学区,各设1名义务教育督导员,以督促教育工作,还筹资兴建了白羊坡、杉木塘两所初级小学和三堡岭、大河坝、廖家坡三所简易小学。1937年1月至1937年8月,胡楚藩任来凤县立中心小学校长。1939年,他在咸丰联中教书时,因湖北教育厅规定教员必须入党,乃再度以胡在渊的名义集体加入国民党。1942年2月至7月,他在来凤中学教书,1946年1月至4月任来凤中学校长,1947年8月至1948年1月任省立宜都师范校长,1948年8月至1950年7月任中华大学总务长、教授。其间,1946年3月至1949年4月为湖北省参议员。1948年冬,经人介绍,胡楚藩在中共地下党武汉市委统战部领导下,参加了“反搬迁、反破坏”的活动。在武昌解放前夕,曾担任临时救济委员会委员兼代理总干事。1950年6月,任湖北省政府参事室参事。
1952年5月,胡楚藩因历史问题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刑15年。1981年春,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,撤销刑事判决,按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,于1981年3月重新安排胡楚藩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、省政协文史委委员。他依据自身经历,著述回忆文章颇多,留下了大量有价值的文献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