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章 沈肇年(1/2)
沈肇年(1879一1973),号碧舫,别号甓公,湖北天门人,爱国民主人士,抗战时期曾在恩施省银行任监理委员、省临时参议会议长等职。
沈肇年19岁中秀才,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毕业于襄阳道中学堂,任襄阳师范教员。光绪三十四年任安陆府中学堂学监兼教员,结识同盟会员白逾桓、曾巾江等。武昌起义时他赴省城加入同盟会,任起义军第一警察团书记,民国元年(1912)加入国民党。民国二年,他应湖北省财政司之聘任录事、制用科长、秘书,同时,考入私立湖北法政学校,民国五年毕业。民国十五年,北伐军抵汉,他任民国政府财政部库藏局科长兼代局长。财政部迁南京后,留汉任武汉分库主任。民国二十一年,他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厅长。民国二十二年,蒋介石对红军实行第五次“围剿”,传谕沈筹集军费200万元(湖北省银行发行券),沈公然抗命:“我管的是湖北人民的钱,要对湖北几千万人负责,如不按规定先交保证金,便要提取发行券,那不行!”被蒋撤职。从此,他杜门谢客,专事佛经研究,以翰墨为生。
抗日战争期间,沈肇年受聘湖北省银行董事,随省府迁恩施,又任监理委员、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暨湖北省银行公库主任、湖北省捐税监理委员会委员。其以清廉好文著称于世,时有歌谣曰:“老沈不同赵公明,没有老虎当坐骑。一手固然托元宝,一手拿的是毛笔。”民国三十二年十二月,参议长石瑛因病于重庆逝世,沈出任参议长。任职期间,他对省参议历次建议案件亲自进行了审查,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照办答复。他谦和待人,依理谋事,是尽人皆知的“老好人”。
抗战胜利后,民国三十五年沈肇年被推选为湖北省银行监察人、制宪“国大代表”,并任湖北省银行所办兴复贸易公司董事长、湖北善后救济分署审议委员会主任委员。民国三十七年,他任“戡乱建国委员会”委员、湖北省兵役协会主任委员、湖北省善后救济分会理事长等职。因多年研究佛经,他还担任汉口佛教会居士林副理事长。民国三十七年十二月,沈肇年与李书城、张难先、耿后钊、贺衡夫等组织湖北人民和平促进会。民国三十八年春,他参加武汉临时救济委员会,任财粮委员会主任委员,曾与武汉商会张士俊、胡去卿、